各学院、相关研究生:
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催促未进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及时办理延期手续:
1.研究生因未完成学位论文等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,可申请延期毕业。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,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,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。
2.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缴纳延期的费用。
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《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》,(可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网页下载)
3.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《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》,(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网页下载)。
4.延期毕业手续请于2010年5月30日前到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。对延期期满仍不能进行毕业答辩的,届时若需再延期,重新办理延期毕业手续。未办理延期手续的,自动取消学籍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2010年5月13日
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催促未进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及时办理延期手续:
1.研究生因未完成学位论文等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,可申请延期毕业。延期毕业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,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,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。
2.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缴纳延期的费用。
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《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》,(可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网页下载)
3.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《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》,(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网页下载)。
4.延期毕业手续请于2010年5月30日前到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。对延期期满仍不能进行毕业答辩的,届时若需再延期,重新办理延期毕业手续。未办理延期手续的,自动取消学籍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2010年5月13日